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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一线:教育整顿 | 王丽佳:以昂扬姿态践行司法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26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是引领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全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近期,经开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思践悟”专栏,为大家分享“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

以昂扬姿态践行司法公开

王丽佳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最高人民法院将推进司法公开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不仅大力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公民旁听审判的传统形式,更加注重利用信息化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四大公开平台,形成传统媒体和政务网站、白皮书、新闻发布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博微信新媒体等多样化的司法公开新格局。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昂扬姿态践行司法公开,谈几点体会,与诸君共勉。

一、准备理解司法公开

什么是司法公开?2017年2月,于欢因为刺伤、刺死了在讨要高利贷时侮辱母亲、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讨债人,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媒体报道了这一案件后,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2017年6月,山东省高院二审认定于欢属于防卫过当,改判其有期徒刑5年。2020年11月18日,在实际被羁押4年7个月零4天后,于欢被减去余刑释放。司法公开或将案件审理曝光于公众视野之下,可能舆论滔天,争议不断。2020年8月,财新一篇《多地法院正引用一个不存在的规定下判决》的文章在网上火了。文章说,有不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根据一个并不存在的最高法规定作裁判,错把“李鬼”当“李逵”,用“幽灵”条款判案,着实太荒唐。司法公开或将一纸判决公布于众,受群众监督,供他人评说。2005年开始评选的“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已走过15届,累计评出150个案例,这其中,记录了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一系列平反的错案、把公权力关进笼子的32亿“上海社保基金案”、拆迁征地背景下的“唐福珍自焚案”、追求公民权利平等的“张海超开胸验肺案”。司法公开或将社会急速发展期间的争论现于群众眼前,浓缩于一个个案件中。

上述种种,均是司法公开背景下中国法治建设的缩影。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将推进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改革举措,先后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对司法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201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紧紧围绕四级法院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将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改革、司法行政事务队伍建设等方面信息均纳入公开范围。其中,于基层法院而言,最具挑战性的莫过于审判执行公开,从立案开始至案件审结、后期移交执行的各个环节,均要求向公众或案件当事人公开,力度之大,要求之高,可想而知。

二、正确看待司法公开

为什么要司法公开?“于欢案”在公众视野关注下,唤醒了沉睡已久的“正当防卫”条款,司法机关通过公开庭审、裁判文书回应了民众的关切,而司法通过公开与舆论进行了一次良性互动。法官用“幽灵”条款判决引起舆论哗然,推动了官方权威法律数据库的构建、审视了互联网背景下法官职业素养的培养。而那150个影响性诉讼案件,真正在试图用司法公开做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一桩桩、一件件,均是司法公开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的生动实践。加强司法公开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深刻理解司法公开的现实意义,更思司法公开的践行路径。

三、如何践行司法公开

打品牌——用足用好“两微一网”

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已成为法院对外宣传的主阵地,如何用好用足主阵地,推动促进司法公开工作,必须深思。一是要牢牢把握便民的大方向,听懂“群众话”。方便群众应当是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的宣传平台建设也应紧紧围绕这一点展开。宣传的重点内容除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之外,应当更加注重公开让群众少跑一次腿的功能性内容。功能性内容主要包括开庭公告、诉讼费收费标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受理范围信息、诉讼文书模板、诉讼费用标准、可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诉讼流程等。二是要时时盯牢舆论动向,说好“官方话”。作为对外发声的主要途径,说什么话能让群众理解,说哪些话能让群众接受是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司法公开背景下对法院整体水平的一场考试。加强宣传平台内容建设和规范管理,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关闭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版块,避免因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影响司法公开效果,这恐怕就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做的。

创路径——逐步推进“四大平台”建设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公开是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司法公开的生动实践,它们区别于传统方式,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掌握平台建设抓手,推动平台建设实质化,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注重信息录入。最高院审判流程公开平台的设计初衷是:案件当事人可以获取法院信息、诉讼指南、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信息,凭密码可以从平台获取个案信息,包括承办法官、审理期限、程序变更、送达等,而这一切的前提均要求诉讼过程中,案件信息录入准确及时。二是要脱离形式主义。关于司法公开的数据统计及考核通报折射出了一些问题,如对平台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获取上级法院平台建设信息的能力还是比较薄弱,而这些数据无法完全体现法院司法公开的水平,如庭审直播还存在录不全、录部分、缺少公开宣判的个别现象。裁判文书上网缺少把关环节,承办人对文书上网存在“是书记员的工作”等错误认识。

强内核——全面提升干警素养

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司法公开,意味着对法院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不能在司法公开的放大镜下“照一照”、能不能在人民群众面前“亮一亮”,成为了检验干警素养的必修课。这堂必修课,一修政治觉悟,能不能牢牢把握大方向;二修业务水准,能不能用法律定分止争;三修思想作风,能不能坚守底线清正廉洁。

筑后盾——重点强化舆情应对

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给司法公开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一起纠纷、一个案件、一份判决、一项执行都可能以一个始料未及的新闻点引起大众的注意。在此背景下,舆论应对能力、舆情化解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应对舆情,一要做到内部统筹安排。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组建由业务、后勤保障、新闻宣传部门等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左右合力,组织开展对涉法网络舆情危机的监测、督办、引导、化解工作。二要做到外部协调联动。对于敏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对舆情信息点进行排查,在立案、开庭、宣判等重要环节做好应急方案,遇到重大敏感案件,充分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

观现今变革,思未来重担。司法之公开,任重而道远,唯有以昂扬之姿态、惊人之胆魄,才能披荆斩棘、邸定前行,共图法治倡明、人民幸福。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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