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榜样|黄文娣——坚守初心的“梅花庭长” |
发布日期:2021-03-16 |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 法院工作代表着神圣 殊不知 法院人也背负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压力 他们或许在不同的岗位 但相同的是他们用青春、心血与智慧 诠释公平正义 交出一份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经开区法院公众号推出“我们的榜样”专栏,报道经开区法院优秀法院人典型事迹,传递新时代司法正能量。 本期主人公
黄文娣,中共党员,1998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法庭庭长。扎根基层法庭13年,先后荣获"常州市第五届十佳法官"、"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
走进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横山桥法庭的院落,只见这里遍植梅树,绿意葱茏,庭长黄文娣的办公室里,悬挂着北宋王安石的咏梅诗,整个法庭的文化氛围布置均以梅花为背景,而黄文娣也有个美丽的外号——“梅花庭长”。 “我想,法官的初心,就隐含在一个个当事人的接待中。”
三月初,黄文娣收到一面锦旗,是一个中年妇女送来的,当初她丈夫第三次起诉离婚,结婚20年没有买房子的境况让她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留不下的婆家,回不去的娘家,青春韶华却像漏斗里的沙子一去不复返,搁在谁身上都过不了这个坎。庭审过后,黄文娣安慰她,为了孩子也要继续好好生活,有句话说得好,为母则刚,还是要坚强起来,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 她说,黄文娣这一番话给了她莫大的震动,而且判决也让丈夫给点扶助,她到底还是放下了多年的愤懑不平,送完这面锦旗,她要开始新的生活。 这种乡村离婚案,法官们都比较头疼,但这面锦旗却提醒了黄文娣,以法律之名所作的哪怕是最微小的行为,都可能对一个人的一生产生震荡甚至是转折。作为一名法官,怎么能不更加悲悯、不更加勤勉?虽然不是总能给别人带来幸福,但可以偶尔去治愈,常常去安慰,总是去关怀。 “我想,法官的初心,也幻化在一个个困难的挑战中。”
2020年,黄文娣承办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原以为法槌落下,判决已定,和当事人便再也没有了交集。然而,过后不久,案件败诉当事人却给黄文娣打来了电话,作为当事人的她并没有指责,反而说,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一直耐心听取她的意见,让她很是感动。这通电话一扫黄文娣郁郁的心情,手中的案卷也变得格外好看了起来。来自他人的一份小小的肯定让黄文娣更加坚定了从业的信念,风雨兼程中当事人的小小赞许让黄文娣的脚步更加坚定。 作为法官,一样也会遇到生活与工作无法兼顾等困难,在这些困难面前,其实更应该扪心自问,是否还抱有对这份事业最初的热爱?如果初心还在,那么无问东西,一时的忙碌、得失,都不重要。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静夜长思,能否自我认同,才是谁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回首来路,我看到自己当初从事这份职业的初心随着时间的打磨而越发璀璨夺目。” 光阴荏苒,今年已是黄文娣在法院工作的第22个年头了,这些年来,她扎根乡土,面向基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用柔弱肩膀托起法律的尊严,用真切情感冰释当事人的纠纷,为辖区的司法事业、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黄文娣积累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她仔细分析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科学安排工作、不断提高审判效率。面对老百姓证据意识不强的特点,她将正确引导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相结合,从不简单“坐堂问案”,而是要到案件发生地收集材料,最大限度查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针对商事疑难案件,黄文娣选择理为重、情为辅的审判路径,重视司法裁判对秩序的稳定塑造。针对法庭受理婚姻家事纠纷高发态势,她铭记“法律之内,应为天理人情”,选择典型案件推行巡回审判,情理并举,努力让缺损的家庭人伦不至于完全断裂。2020年,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她怀揣对法律事业的崇敬,坚持终身学习理念。2004年,她高分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取得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二十余年,她白天忙于办案,晚上抽空研习业务书籍。她还坚持在适用法律中反思,撰写的文章曾多次入选省法学会民法学年度论文集。2019年,她的调研文章被省法官协会评为“张骞杯”征文优秀作品。此外,她坚持编写案例信息,每年都有数十起案件信息被《扬子晚报》等媒体刊登。 她从不忘记对社会应有的担当,努力服务社会。她依托法庭审判专业力量,多次开展灵活多样、覆盖广泛的党课宣讲和法律宣传,2020年,她被江苏省妇联聘任为“江苏省巾帼党课讲师联盟”特邀讲师。 平凡亦可灿烂,盛开何必留芳?这就是黄文娣,作为司法者兼普法者,她脚踏实地,仰望星空,以亲身经历书写了一名法官的坚守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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