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4.40% |
发布日期:2015-02-15 |
近日,据省依法治省办通报,我市2014年度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4.40%,同比上升0.02%,居全省第三。 2014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常州总目标,紧扣“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线,全面推动法治常州建设。着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意见》、《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着力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五张清单、四条主线、一个平台、六大改革”基本框架;清理并公布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精简比例达29.9%;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市一审出庭应诉率达98.4%,同比提高9%;推进审判机关“三大平台”、检察机关“阳光检务”平台、公安机关“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养,推进 “法治大讲堂”建设,举办176场,讲解案例1037件,受众6万余人;开展法治常州新闻宣传全市行、平安法治常州摄影作品征集等8项法治建设巡礼活动,金坛市薛埠镇仇书洪及市法制办周智夏、武进区公安局陈静分别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传记片《史良》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溧阳市李家园法治文化长廊等6个法治文化阵地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示范点。省委省政府确认武进区并授予金坛市为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确认武进区、溧阳市、金坛市、钟楼区并授予新北区、戚墅堰区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