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 这支小橘灯团队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 |
发布日期:2021-03-10 |
办公室里,待审查的卷宗已堆成小山,其中记载了各种“问题少年”的劣迹:他们中轻则小偷小摸,重则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情节令人气愤又惋惜。“这每起案件的背后,都有特别的案发原因需要我们挖掘,我们不能以机械适用法律条款定罪作为办案标准”,面对这座小山,常州市新北区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尹媛较真地强调道。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是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专业化团队,她们有个朗朗上口的名字——“小橘灯”。点一盏橘灯、为青春护航,是“小橘灯”传承秉持的理念,自2013年成立以来,这支团队坚持专业化引导、社会化运作、项目化管理和品牌化建设,与多部门紧密协作,陆续推出“关注性侵”“我的校园零零欺”“亲职教育”等多个重点项目,建立健全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与社会化体系,先后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未检品牌”等荣誉称号。
分级处遇,一案三人不同处理 2019年12月,新北区某派出所接连接到报案,多辆电动自行车失窃。民警调查发现,作案的是同一伙人员,作案手段简单粗暴:瞄准目标车辆,直接推车走人。三名犯罪分子很快落网,其中一人李某甲刚成年、盗窃罪缓刑考验期结束不久;一人李某乙系未成年人、有一次劣迹;一人王某系未成年人、无前科劣迹。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尹媛敏锐的认识到,这三个孩子不能“一视同仁”,法律可以宽容但绝不纵容!随后,该团队引导社会组织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详细的社会调查,经调查,李某乙从小父母离异,父亲再婚后秉持“粗放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儿子的交友情况不闻不问,认为“他还小,暂时不用工作,我们养得起”,以致李某乙中专辍学后游手好闲,结识了李某甲并被带入歧途;王某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性格软弱对王某较为溺爱,本案发生后母亲下狠心将王某送去路途遥远的饭店打工,客观上让王某远离不良朋友,但是母子关系仍有不睦。在这期间,该团队也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两人进行心理干预。 综合社会调查结论、心理干预结果,经讨论,该院对这一案三人分别处理:李某甲系主犯,虽不能认定为累犯但确实漠视法律、屡教不改,故提起公诉并建议实刑;李某乙、王某系从犯,均被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分别规定9个月和6个月的考察期。
亲职教育,让失职的父母“补补课” “在未成年人时期,家长的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教育缺位,不仅容易使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还容易使未成年人走上歧途。”检察官尹媛介绍。针对李某乙和王某的家庭教育实际情况,尹媛将强制亲职教育写入了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协议,探索将亲职教育效果作为考察意见的参考。 在经过两次亲制教育辅导后,李某乙父亲终于改变了对儿子的教育方式,鼓励并帮助儿子就业;王某的母亲更是尝试用专家提供的方法,与“闷葫芦”儿子深入交流。 但这并不是个案,为了让家长们监护好、教育好孩子,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防止伤害,2020年5月,该院与当地妇联会签《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了亲职教育的8项流程、6大教育内容,成立了首批8支专家团队、21门特色课程和1个实践基地。针对狭义概念的亲职教育,办案组联合专家团队以入户家访、个案辅导、课堂教学等形式开展;针对广义概念的亲职教育,则通过网络直播邀请专家访谈开展普适性的教育,今年六一前夕举办的亲职教育访谈直播吸引200万人次观看,深受家长好评。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他们一直在行动 早在2016年,新北区检察院已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协作中心,提出性侵案件提前介入、一站式询问等6项协作机制;同时推动组建了一支有耐心、有恒心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律援助队伍,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考察、训诫教育工作。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小橘灯”又将触角延伸至恶性犯罪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对这类罪错未成年人试行保护处分制度,除了对其开展训诫教育,签订帮教协议书,责令家长严加管教,还约定由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负责定期的跟踪教育。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领域的问题。点一盏橘灯,为青春护航,在青少年成长的路上,个人的光芒虽然微弱,但微光可以凝聚成星河,照亮他们前行的路!(通讯员 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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