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实现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
发布日期:2014-09-10 |
随着9月2日金坛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挂牌成立,常州市实现了辖区内四家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保证符合刑事法律援助范围要求的受援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都能得到充分的法律援助,2013年以来常州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与公检法部门加强衔接,分别出台了多部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实施意见,积极应对刑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 2013年常州市司法局分别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实施法律援助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审查起诉阶段阶段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理顺了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办案流程;溧阳市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金坛市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三位一体”工作新模式。 为完善好刑事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服务,2014年常州市将成立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列为常州市委政法委年度重点项目,并积极推进辖市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今后常州市将依托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律师定期值班,开展日常接待咨询、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转接;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接受羁押人员及家属的法律咨询,为他们解答涉法难题、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这些意见的出台和工作模式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常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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