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95.1% |
发布日期:2015-02-02 |
2014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庭应诉率达95.1%,同比增长12.71个百分点。 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召开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会,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基本做到有案负责人必出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市人社局针对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妥善安排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了9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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