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法律援助中心为39名出国务工人员追回20万元工资 |
发布日期:2015-01-29 |
39位农民工到国外务工,却被包工头拖欠一年工资。无奈之下,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走上司法程序。近日,他们终于拿到了20万元欠薪。 案件回溯 2012年2月,卞某等39位农民工跟随车某到蒙古国务工,为期一年。发放工资时,车某以雇佣单位没有结清工资为由,给39名农民工打了欠条,并约定回国后支付。回国后,卞某等人多次讨要,车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 2014年1月,卞某等人到金坛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同时集体到信访局上访。金坛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前往配合,卞某等人当场提出援助申请。据统计,39人共计遭拖欠近49万元,均有欠条为证。法援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通道受理。此案当务之急是找到车某的财产进行保全处理。法援中心联系经侦大队,了解车某的财产状况,经多方调查,终于找出车某的房产和车辆等资产信息,及时做了诉前保全工作。援助律师认真梳理39名受援人的证据材料和拖欠工资数据,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 2014年2月25日,车某在多方压力下,要求调解。调解中,车某对自己的欠薪行为进行道歉,双方就赔偿问题展开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近日,车某按调解协议拿出20万元现金,法援中心和律师组织39名农民工办妥手续,集中到法院执行庭进行现场兑付,剩余欠款由援助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在此,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友情提醒广大出国务工人员: 1、出国务工前要认真了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真实性,选择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办理出国务工手续,不要因急于出国而心存侥幸。(应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具备资质的出国劳务公司名单及联系方法) 2、要持前往国准予入境并合法工作的出国务工签证。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出国务工是非法的,不要轻信对方先以旅游签证出境,再到当地转为工作签证的许诺,避免因非法出境、非法工作而承担法律责任。 3、出国前应与派出单位签订合同,特别是有关工资、计酬方式、福利、劳保条件、伤亡事故赔偿等条款,一定要逐条仔细阅读并保存好合同,形成规范用工关系,防止日后出现纠纷。 4、谨慎缴纳费用,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坚决予以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维权,不能采取过激行为,避免触犯国内外的法律法规而给自己带来更大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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