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出台42条意见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2020-04-20 |
4月17日,常州中院制定出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常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2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招,为提高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指导,为常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包括打造智慧诉服、完善多元解纷、加强产权保护、提升审执质效、创新破产审判、鼓励创新创业等在内的多项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和时序节点,通过实行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细落地落实。 《意见》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按照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所确定的目标、思路和重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加快形成适应推动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体制机制。 《意见》要求,要营造安心稳定的投资创业环境,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原则,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要营造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环境,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完善诉讼与仲裁、调解、公证的有机衔接;要营造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环境,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畅通“厅、网、线、巡”立体式诉讼服务通道,升级诉讼服务,聚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公信”;要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解纷环境,加强立、审、执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进网上立案和无纸化审理,严控审理期限,优化鉴定、评估、拍卖等配套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高效兑现胜诉利益,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制裁失信违法行为;要营造进退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精准识别、分类施策,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功能;要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注重知识产权规则标准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行业领头羊打造。 《意见》的发布实施为全市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任务表”和“施工图”。下一步,常州中院将制定多项配套规定,对《意见》各相关指标要求进行专项评估、定期通报,以钉钉子的精神强化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精深办案,为常州营商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最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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