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可住在常州的张大爷(化姓)却在为晚年生活发愁。张大爷有两儿两女,但因为种种原因,儿女们一直未能就父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老人索要赡养费,促进一家人达成谅解。
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获悉张大爷的情况后,主动致电老人了解情况。电话中检察官得知,张大爷不是本地人,文化水平不高。十几年前摔伤一条腿,留下了后遗症,至今仍行走不便。再加上年事已高,丧失基本劳动能力,也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之前因为赡养问题一直未与四名子女达成一致,张大爷不得已想把子女们告上法庭。
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走访,了解老人的生活现状和具体诉求,并受理其支持起诉申请。通过全面调查审理,检察官认为,张大爷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老人提出的赡养要求合理合法。成年子女有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且张大爷的四名子女均具备赡养能力。他们拒绝赡养父亲,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后经开区检察院向经开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老人张某向四名子女索要赡养费。
由于张大爷家的赡养纠纷原因复杂,父子间、手足间矛盾由来已久,如果强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势必会让家庭关系更为紧张,不利于张大爷安享晚年生活。为此,检察官与法官一起先后5次对这一家子进行庭前调解。检察官还通过四名子女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村委等,侧面做子女们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化解子女们与老人之间的矛盾。
最终,常州经开区法院判决张大爷的四名子女自当月起每人每月向张大爷支付赡养费200元,张大爷的医疗费由四名子女分摊。子女们均表示今后将会认真履行赡养义务,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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