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暨第一季度工作例会 |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常州检察院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省检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以目标为引领、重点任务为牵引,扎实推进全市各项检察工作落地见效,4月10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暨第一季度工作例会。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院检察长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秋雄主持 会上,各基层院检察长分别汇报了各院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全年工作目标和思路举措。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别汇报了一季度部门工作质效情况,以及全年条线工作任务和具体推进举措。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就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院一系列会议精神,高效做好2020年重点检察工作提出四点明确要求。 1、持续更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把更新理念作为首要的革命性工程,进一步坚定检察自信,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要树立客观公正的理念,尤其是妥善处理好“捕诉一体”下“捕”与“诉”的关系;要提高敏感性,增强涉检舆情防范处置意识。 2、竭力补齐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要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要依职权主动履职,解决好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做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要正确认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通过数据找准短板、弱项,找准在全市、全省的位置,有针对性地改进。 3、供给更多优质检察产品,提高常州检察贡献度。以产品论英雄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评价导向,要结合常州实际,精心谋划、主动思考,尽心尽力抓好省、市院重点任务落实;要压实员额检察官责任,完善案例发现、培育和推荐机制,培养更多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要注重延伸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关注函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 4、培树先进典型,辐射、带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队伍建设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要以落实《关于员额检察官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抓手,培养一批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检察人才,并整合内外宣传资源,把一些成熟的先进典型人物有计划、有步骤地策划推出来;要以案为鉴,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完成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落实好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处理“三个规定”,带领和督促干警如实记录。(毛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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