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各方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足不出“院”检察官在线出庭 |
发布日期:2020-03-06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
为在特殊时期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与检察工作两不误,2月26日上午,钟楼区院通过云上法庭庭审平台,就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公诉人与技术人员认真做好庭审准备工作,安装并调试设备,对庭审系统进行多次检测,确保系统的顺畅运行。同时,该院就庭审方案积极与法院加强沟通衔接,并主动与公安机关协调,将被告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办案区确定为其接受审判的地点,确保了刑事审判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分别身处三地,通过网络庭审平台连线直播,进行实时对话,按照庭审规则,依次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公诉机关在指控犯罪的同时,也对整个网络庭审活动进行在线监督,保证庭审程序的规范有序开展。 最终,钟楼区法院依法当庭判决,采纳了该院的确定刑量刑建议,被告人借助远程电子签名技术,对庭审笔录签字确认。庭审历时约20分钟,整个过程平稳规范,画面清晰、声音流畅,获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抗击疫情期间,该院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检察工作,既能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能确保案件及时快速处理,展示了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刑事诉讼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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