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刘琦平、安伟同志被评为第二届常州市级机关“道德之星” |
发布日期:2019-11-25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
为在市级机关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德向善、敬业爱岗的浓厚氛围,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对20位第二届常州市市级机关“道德之星”进行通报表扬,市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安伟、机关党委刘琦平分别被命名为“助人为乐”、“敬业奉献”第二届市级机关“道德之星”,她们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立了榜样。 助人为乐:2003年开始,刘琦平一家自发与陕西汉中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困难学生结对,先后资助了11位困难学生,其中已有7人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由她主导的爱心助学团队先后吸纳社会各界爱心人士159人,共帮扶陕西、甘肃、新疆等西部贫困地区202名贫寒学子,其中已有65位受助学生考上大学,27人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人生之路,由此改变。 敬业奉献:检察三部主任安伟重责任、勇担当,克服孩子小、母亲手术等困难,辗转山西、内蒙古、北京等多地,从提前介入到审查起诉,从解开“法结”,到解开“心结”,历经四年完成4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她重协作、勤实践,创新案件PPT示证方式和公诉队伍培训方式,创设“1+1+N+3”团队办案模式,打造“常州公诉六人组”,被高检院公诉厅评价为“黄金团队”,个人也成为江苏省百名巾帼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省检察业务专门人才。 “伟大的时代需要奋斗的精神,前进的道路离不开榜样的引领。” 近年来,在服务保障常州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市检察院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获奖的“道德之星”也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她们在不同的岗位、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示了常州检察干警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时代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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