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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集中建设保障房小区 电梯责任保险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6-04-05

近日,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为常州市区集中建设保障房小区内32台电梯购买了电梯责任险,实现了电梯责任险在常州市区集中建设保障房小区全覆盖。此次签订的电梯责任保险是由电梯产权人、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共同投保,约定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从而最大程度保障保障房小区居民、电梯维保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权益。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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