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拟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及时段 向公众征意见 |
发布日期:2014-10-29 |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我市拟自2014年12月20日起,进一步加强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管理,扩大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即日起,我市就新的限行规定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指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 拟限制通行区域为:龙江中路、龙城大道(龙江中路至泰山路段)、泰山路、黄河中路、黄河东路、晋陵北路、太湖东路、天目山路、龙城大道(天目山路-青洋中路段)、青洋中路、中吴大道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G312、武南路、夏城路、淹城路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拟限制通行时间:自2014年12月20日起,长江中路、飞龙中路、飞龙东路、丽华北路、中吴大道所围成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及龙城大道、泰山路、太湖中路、太湖东路、天目山路围成区域(包含上述道路)实施24小时全天限行。 2014年12月20日起,上述范围以外的其它限制通行区域于每日8︰00至18︰30实施限行。 另外,《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扩大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常政发〔2012〕179号)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 相关意见可反馈至常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85682779、85682733,邮箱:czwkc@sina.com;或常州市公安局,电话、传真分别为:86651302、81993717,邮箱:czjjqwk@163.com;也可将相关意见寄信至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或天宁区和平中路330号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