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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扩大限行区域加强重中型自卸式货车路面通行管理
发布日期:2015-11-20

  为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自卸货车路面通行管理,积极回应群众对“渣土车”突出问题的关切,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深入调研当前重中型自卸式货车路面通行管理的工作实际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征询基层交警大队和路面一线执勤民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11月12日发布《关于调整重型、中型自卸式货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将我市原有的重中型自卸式货车限行区域扩大了38平方公里,每天7时至19时禁止驶入,并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重中型自卸式货车实行全天候24小时禁行。下一步,交警支队将严格通行线路单审批发放,加大限行区域视频巡查和路面管控,对擅自更改通行路线、时间的货车,将一律依法按“违法禁令标志”进行处罚扣分,努力在最短时间内管出规矩、管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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