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2-06-02 |
6月1日下午,江苏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部署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邓修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扫黑除恶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和今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整合资源力量、强化协同配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要紧扣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不断取得扫黑除恶斗争新战果新成效。进一步规范线索核查,畅通举报渠道,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全国扫黑办交办的线索,深挖彻查监管场所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强化破案攻坚,挂牌督办重大案件,深化“打伞破网”协同机制,持续加大“黑财”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案件办理的审核把关,强化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进一步深化行业整治,全面开展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整治,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强化组织推动,党委(党组)要将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将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平安江苏建设考评,作为今年扫黑除恶特派督导的重要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系统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精神、逻辑结构、条文内涵,深入解读执法司法办案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级政法机关准确把握、精准适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强化保障,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完善省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制度,建立常态化跟踪督导机制,推动重点案件办理到位、突出问题整改到位、问责措施执行到位、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斗争推向深入。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省扫黑办副主任等在省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设分会场。会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了交流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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