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动计划 |
发布日期:2021-05-31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办〔2021〕21号),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市“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主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四治四促”,着力推动委机关全体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切实担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1.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深刻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在查纠问题上动真格,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执法司法监督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使相关顽瘴痼疾得到全面排查、有效解决,创新完善党管政法工作制度机制,努力提升新时代委机关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提升干部队伍形象,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责任部门:委机关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对照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具体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生效,有针对性地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学出坚定信仰、学出辩证思维、学出为民情怀、学出昂扬斗志,进一步激发接续奋斗再出发的“动力源”,更好地从党的百年非凡历程中汲取奋进的力量,满怀信心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责任部门: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见实见效。强化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以各处室为单位,在醒目位置亮明个人信息,亮出岗位身份,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真正解决好监督全覆盖、无死角问题。在常州政法网站公布机关作风建设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成效。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量化考核标准、动态记录积分、综合考评运用,促使党员管理逐步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的有效转变,对党员完成的每一项工作、参加的每一项活动和履行的每一项义务通过量化积分后的“数字”体现,提高全体党员干部“争先、率先”的意识,激发内生动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 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从严向好。严格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机关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主动排查梳理委机关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节点,紧盯各种形式的降低标准、规避变通、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整改落实,动真碰硬确保机关作风持续向好。结合委机关特点,继续推进机关纪委重点工作项目实施,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深化标本兼治,有针对性补齐短板、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确保监督实效。(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各责任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推动作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教育引领。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继续在教育培训中强化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培训班必谈、干部调整必谈的作风养成新模式。加强宣传报道,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实干担当比作风、争先进位优作风、清正廉洁抓作风的浓厚氛围。 3.强化工作质效。要以党建为统揽,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不断强化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专题研讨、主题宣讲、警示教育、特色活动等载体,切实推动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合开展、纵深发展,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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