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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王宏:守护公平正义
发布日期:2014-10-31

  守义持正,巍如泰山。严肃执法,无愧天平——这是王宏作为一名刑事法官的格言和信仰。经历综合部门、业务部门的历练,始终坚持走在对抗社会黑暗的第一线,永葆法官的良知和正义。

  在工作中,王宏立足刑事审判,在面对抢劫犯罪、杀人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严格考量证据,集中打击重点,悉心安慰被害人及其家属,力求罚当其罪。他切实贯彻落实刑事政策,认真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刑法,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审结了一批如交警徐佩俊执行公务身亡的尉成刚故意杀人案、贩卖毒品14公斤的邱德信贩卖毒品案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连续多年办理案件数、结收案比、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四项未结率、平均审理天数、均列全庭前茅,上诉或复核案件中无因一审认定原因被改判。同时,注重通过刑事附民诉讼调解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达83.3%,累计民事赔偿金额达98.6万元。经其调解结案的案件均无申诉上访现象,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结案的也无一上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是名副其实的快枪手,办案快准,能动司法,先后于2008年被评为中院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记中院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市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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