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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军: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发布日期:2014-10-30

  10月24日,江苏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省委副书记石泰峰分别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两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就中央《决定(讨论稿)》所作的说明和全会《决定》精神。罗志军在讲话时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热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思路和举措,不断开创法治江苏建设新局面。

  罗志军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工作报告,是一个彰显时代特征、把握执政规律、驾驭发展大势、体现为民情怀的好报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全面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实质。要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深刻认识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深刻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内涵,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认真落实全会部署,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法治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罗志军强调,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要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重大契机,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回顾总结《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颁布10年来江苏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把中央精神与江苏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谋划和落实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思路和举措。要把握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全面推进,突出改革创新。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既要切实增强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提高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仅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不断开创法治江苏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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