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
发布日期:2014-10-28 |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委部署要求,10月27日,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切实肩负起政法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小康建设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鲜明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举措,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也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抓住关键、把握重点,刻苦钻研、深入思考,在全面深刻领会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动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充分认识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充分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是贯穿《决定》通篇的一条主线;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通过深入系统学习,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通知强调,政法机关是执法司法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承担着重大任务、肩负着重要责任。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认真总结我省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我省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思路举措,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子。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定位,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切实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全省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真正树立法治精神,真正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通知强调,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努力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在法律框架内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惩治各类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平安江苏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平安建设难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人管权管事,提高政法队伍建设制度化水平,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通知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原原本本研读《决定》,认认真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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