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司法所建设 |
发布日期:2014-10-27 |
10月21日至23日,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到福建调研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工作。郝赤勇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巩固发展乡镇司法所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创新治理的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在闽期间,郝赤勇先后实地考察了福州市鼓楼区五凤司法所等5个城市街道司法所和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司法所等4个开发区司法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司法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召开了部分市县司法局长、司法所长、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提出要求。 郝赤勇指出,近年来,福建省司法行政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作为,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全省司法所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完善、业务用房满足工作需要、经费保障到位、人员力量充足、职能作用发挥充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福建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已经打下了很好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特别是福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各类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较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司法所管理体制。 郝赤勇指出,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职能的具体承担者、组织者、实施者,在巩固城市基层政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街道数量逐年增加,人口和资源进一步集中,社会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司法所承担的职责更加繁重。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 郝赤勇强调,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要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为动力,以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中心,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充实人员力量,提高队伍素质,改善业务用房,提升保障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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