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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大会
发布日期:2015-11-19

  11月18日,我市召开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大会。市委书记阎立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提升依法治市质量的深度、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广度来谋划法治建设,坚持改革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民生指向,努力在新起点上把法治常州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源代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市政协副主席杨平平和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出席会议。

  阎立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照中央和省委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法治常州建设还有许多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提升:

  一要注重科学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推进立法机制建设。精选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质量。开展立法协商,注重公众参与,拓展社会有序参与渠道。

  二要始终依法执政。各级党委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支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权、职权法定,严守权力行使的界限、责任、程序。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监督制度建设。

  四要推进公正司法。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注重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体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强化司法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提升活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五要推动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大讲堂”的品牌效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使人民群众感到“法在身边”、自觉“与法同行”。

  六要深化法治创建。法治系列创建是法治常州建设的重要载体。省委省政府即将组织第二轮法治城市创建考核,要把法治城市创建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对照目标要求,全面梳理薄弱环节,逐项分解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时序进度、考评标准,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和基层、行业法治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常州总目标,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法治建设重点,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社会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法治办牵头协调,各方齐抓共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法治常州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我市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成为“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市”,综合绩效排名全省第二位,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三位。

  会上,武进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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