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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推进工作健全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
发布日期:2014-10-15

  在10月14日召开的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部署,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做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全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

  郝赤勇指出,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形成监禁刑罚执行与非监禁刑罚执行相互衔接、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要继承和发扬政法工作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传统和优势,加强专群结合队伍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专职队伍和社会力量缺一不可。没有专职队伍执法,刑罚执行无从谈起;没有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矫治难以落实。要继续加强专职队伍建设,统一行使交付接收、审批考核、惩戒收监等执法职责,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社区群众的安全感。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矫正小组建设,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地落实矫正措施,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教育矫治,顺利融入社会。

  郝赤勇表示,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把监督管理放在突出位置。要严格落实监管制度,监督社区服刑人员遵规守纪,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要加强检查考核,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对不遵规守纪的,该警告的及时警告,该处罚的严肃处罚,该收监的坚决收监执行。要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等信息技术,节省警力,增强监管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永恒主题。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道德、法制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培养他们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矫正犯罪心理,培养健全人格。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坚持因人施教,注重个案矫正。要建立矫正质量评估机制,科学评估矫正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矫正方案,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完善帮扶政策,着重解决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困难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就学等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公益性帮扶,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提高帮扶效果。

  据介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起经过试点、扩大试点、全面试行,现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7.3万人,解除矫正134.4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2.9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的较低水平,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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