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公开:让正义看得见 |
发布日期:2014-10-14 |
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备受关注的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由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微博全程直播,诸多审理细节和案情内幕一一曝光。媒体称,庭审公开,最有利于培养法治信仰和信心。 刘铁男案和之前的薄熙来案、北京大兴摔婴案、南京江宁女童饿死案、奇虎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等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的庭审公开,印证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庭审公开已成为司法新常态,公开力度不断加强、范围不断拓展、形式不断创新,全方位地释放出助推中国法治进程的正能量。 微博直播—— 一个传奇推广了一种模式 2013年8月22日8点,山东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济南中院开始成为舆论聚焦点。随着薄熙来案开审,首试重大案件庭审微博直播的@济南中院粉丝数量,当日即从3万一路暴涨至32万,成为政务微博发展史上的一个传奇。 前所未有的公开力度,赢得各界一致点赞。着名刑诉法学者谢佑平评价其具有里程碑意义。“通过微博,完全有自己置身法庭之中亲耳旁听之感。” 光明网载文称,“以此次庭审直播为起点,中国的法治过程将跃上新的台阶。” 微博直播的巨大成功,坚定了济南中院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庭审公开的思路。201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谈及薄案庭审微博直播时表示,这是在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将重点使用的一种方式。 2013,官方微博在法院系统着实“火”了一把—— 11月@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开通,同时全国31个高院的微博集体上线,组建“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报告》显示,150余个地方中院也已开通,河南、广西为全国法院系统开通官微最多的省区,近20个省区市出现过庭审微博直播的案例。 日益公开—— 一条脉络呈现了一种趋势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重要标志,是推进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郝振江这样告诉记者。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首次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审判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 梳理十八大以来近两年间最高法院致力于不断推进庭审公开的轨迹,一条孜孜以求的发展脉络逐渐变得清晰: 2013年5月28日,上任不久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提出:“人民法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 6月28日,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召开,周强要求:“把法院微博建设成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阵地”;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创新庭审公开的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 12月11日,“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正式开通; 2014年2月19日,周强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公开座谈会上表示,要通过全媒体全面发布信息,用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7月9日,最高法院正式公布“四五改革纲要”,对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把司法公开进行到底。”与周强的坚定话语相呼应的,是全国法院系统长期不懈、卓有成效的亲力亲为。 8.2万余件—— 一个数字见证了一份努力 国庆节前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通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该平台开通88个直播窗口,涵盖广州中院64个法庭。这意味着中院今后所有公开开庭案件,原则上将一律在网上直播。 “以前是‘天天有直播’,现在是‘件件可直播’。”媒体评论说,升级版的庭审公开,体现了司法新气象,彰显了司法自信。 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思路越走越宽,与公众的距离越来越近。 2013年,全国法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4.5万次,2014年司法透明度再次创下新高。中国法院网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9月26日,全国各级法院共有8.2万余件案子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视向公众进行庭审直播。 北京理工大学徐昕教授认为,司法公开是近年来司法改革力度较大的举措,庭审公开,“逐渐成为法官的正常工作状态。” 深化庭审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可以有效防止法官恣意,也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郝振江表示,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透明是赢得公信力的最好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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