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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意见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日期:2014-10-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出整体部署。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今年5月27日,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从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十多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发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社区矫正具备了较好的工作基础,法律制度初步确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机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法已经列入立法规划,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依法规范履行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尤其要围绕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经费场所设施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等,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深入。要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监督管理方法手段,丰富教育矫正内容,注重社会适应性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钉钉子精神,把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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