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座谈会 |
发布日期:2014-09-19 |
在新起点上开创依法治省新局面9月18日,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召开法治建设调研座谈会,就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听取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检察院、省法院、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来自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的法学研究专家先后发言,从不同角度回顾总结了法治江苏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存在问题,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罗志军指出,今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这是中央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抓根本、打基础的重大决策,必将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升华了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规律性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 罗志军指出,多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依法治省,早在2004年就颁布了省级区域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并于2012年提出加快建成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目标。经过10多年不懈努力,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宪法法律在江苏得到有效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司法公信逐步确立,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但与中央要求、群众期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差距。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法治建设十年来的成功经验,与时俱进丰富完善我省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思路和具体举措,确保中央精神在江苏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罗志军指出,当前,我省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矛盾进入多发期。要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重大契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宪法为最高准则,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环节,以培养全民法治精神为重要前提,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加快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不断提高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群众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普法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尊法守法,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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