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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首次强制销毁侵权产品
发布日期:2014-09-16

  9月15日下午,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外高桥某仓库,1300台被生效判决认定侵犯发明专利权的无叶电扇,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指挥下运往嘉定区一处空地。随着一辆重型卡车碾轧而过,半小时不到,这批侵权产品被尽数销毁。

  这是自贸区设立以来区内首次出现的法院动用强制执行方式销毁侵权产品,也是作为自贸区所在地中级法院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全力强化司法保障的一次生动诠释。

  戴森技术有限公司是英国威尔特郡马姆斯伯里希尔的一家专门从事高端家电产品生产和研发的国际知名公司,在全球首创了“无叶风扇”产品,并为此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等专利。涉案“风扇组件”发明专利系戴森公司于2010年2月18日、2010年3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分别于2011年12月7日、2012年6月13日和2011年6月29日获得3项专利授权。戴森公司生产的无叶风扇在市场上通常销售价格在每台3000元到4000元,属于电扇高端产品。正是因为其不菲的价格和良好的市场口碑,成为被仿冒的对象。

  戴森公司发现,四川一家名为绵竹丰万盛的商贸公司于2013年6月29日向上海海关申报一批无叶风扇出口至日本,每台单价美金32.62元,总价美金4.2万余元。戴森公司遂向上海海关提出了扣留申请,上海海关下属外高桥港区海关于2013年8月13日依法扣留了这批风扇。经比对,这批风扇的技术特征与戴森公司获得的发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相同。

  2013年8月15日,戴森公司对绵竹丰万盛公司提起3起侵权诉讼,上海一中院在对3起案件进行审理后于今年4月作出判决:绵竹丰万盛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戴森公司享有的“风扇组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前述侵权产品,同时分别就3个案件判令绵竹丰万盛公司赔偿戴森公司经济损失及为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8.5万元、8.5万元和7万元。

  今年8月27日,戴森公司向上海一中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对生效判决进行强制执行。由于这是首例发生在上海自贸区的涉外专利侵权执行案件,而绵竹丰万盛公司的侵权行为,客观上造成戴森公司生产的获得3项发明专利的无叶风扇市场份额被挤占。为此,上海一中院迅速制定执行方案,并于收案后半月余即派出执行法官及工作人员6名,奔赴外高桥保税区的仓库展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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