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14-09-15 |
9月3日,常州市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会上,常州市法制办解读了《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武进区政府、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人社局和常州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源在会议上强调,出庭应诉是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载体,是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是区域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着力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要强化法治思维,把依法办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一项基本功,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要深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提升行政诉讼的透明度。二是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行政诉权。要严格执行《出庭应诉规定》,积极出庭应诉、准确应诉答辩。要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解决好征收补偿、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发挥行政审判工作在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三是着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要突出源头预防,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要注重综合施策,综合运用说理式执法、行政调解等方式,把行政争议的预防化解纳入到全市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要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中出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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