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李鬼”酒,判刑!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回收高档白酒空瓶、包装,灌装低价白酒后自行封装,以十倍的价格批发卖出,再被烟酒店作为高档白酒零售……一瓶成本仅二十多元的低价酒摇身一变,成为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梦之蓝”“国缘”“五粮液”!近日,武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1年,被告人严某某在了解到“梦之蓝”“国缘”“剑南春”等是市场上热门的高档白酒后,萌发了做“假酒”生意的念头。严某某从市场上购买了一批均价十几元一瓶的低档酒,并收购了大量高档白酒空瓶,并购买了印有相应商标标识的酒盒、纸盒等外包装。之后,严某某将低价酒灌装进高档白酒瓶中,再进行包装,随后以近十倍的批发价对外销售。至案发,严某某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8万余元。

武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严某某明知“梦之蓝”“五粮液”“国缘”等系他人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多次向他人购买印有上述注册商标标志的酒盒、纸箱等外包装,并收购上述注册商标的空酒瓶,将低价酒灌装进购买的高档酒瓶中,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武进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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