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宣判第一案
发布日期:2023-01-17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2日,“90后”黄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天宁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悉,这是去年底揭牌的我市首家常驻式“刑民合一”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天宁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宣判的第一起案件。

“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发生在2022年5月11日,因涉及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二次饮酒等,在天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唐盛楠口中,这是“我们6年多来办理危险驾驶案中情况最复杂的一个案子”。

被告人黄某某是“90后”,案发当日,他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某驾车逃逸。民警接警后联系黄某某,黄某某拒绝配合并再次饮酒,后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经认定,黄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天宁区检察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此前,黄某某在2018年就因醉驾被判拘役1个月。这次属于明知故犯。

设置在天宁交警大队内的天宁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于2022年12月30日揭牌启用,这是全市首家常驻式“刑民合一”的道路交通巡回法庭,配备信息化审判法庭1个、“龙城e诉中心”设备1套。

天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查熙迪表示,从刑事方面来说,交通巡回法庭主打“简案快审”亮点,就是通过繁简分流进一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最大限度缩短办案时限、简化办案程序,为涉道路交通轻微刑事案件开辟“快车道”;从民事方面来说,要加强法院与交警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让群众享受无缝衔接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从责任认定到纠纷调处、从网上立案到开庭审理都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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