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以高度检察自觉 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3-01-1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常州市天宁区检察机关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为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区“3511”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为加快打造“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奋力开启天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持续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在张太雷纪念馆,检察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


重点突出保障高水平安全

突出打击犯罪与促进治理并重。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扎实做好追赃挽损、风险防控工作,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通过开展各类小专项监督活动,深化细化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效果,助力提升执法效能和司法水平,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乡贤人士化解矛盾纠纷作用,通过公开听证引入各方力量参与,推动矛盾就地化解。

成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着重修复案件背后受损的社会关系


能动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活

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持续落实最高检 “四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城管、住建等部门协作,联合开展系列行动,消除窨井盖隐患。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在林业、矿产等更多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共护绿水青山;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刑事和解,对于邻里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件,通过促进加害人认罪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着重修复案件背后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守好群众企盼的“小康”。不断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在与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增强协作的基础上,注重引入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变“输血式救助”为“造血式自强”,提升救助质量。发挥法律援助功能,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企业职工等追讨欠薪,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深入学校开展精准普法


源头预防融入高效能治理

宽严相济做好犯罪预防。主动适应当前犯罪结构性变化新特点,发挥刑事司法政策作用,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又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制度机制,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增强群众法治需求供给。进一步深化“彩虹时空”未成年人保护品牌,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需求;引领社会法治、德治意识。持续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积极参与道德讲堂,从法治角度宣扬见义勇为精神、良好家风养成、未成年人子女教育和弱势群体关护等,推动法治、德治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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