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快来参与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将联合举办宪法公益广告展播活动。

为向全省群众呈现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现开展宪法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等你来参与!

活动主题歌颂党恩党情  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江苏二

征集范围本次活动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广告影视公司等单位或个人均可投稿。三

作品类别主要征集平面公益广告和视频公益广告两类作品。1.平面类:包括海报、漫画等。电子版幅面大小:不小于A4纸幅面(21CM×29.7CM),画面横竖均可。格式标准:JPG文件大小:单件作品大小不超过5MB不小于2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2.视频类:包括短视频、动画等。片长标准:15秒、30秒、60秒或90秒。格式标准:MP4视频大小:上传单个视频限500M以内,分辨率要求16:9(1920×1080)。四

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努力体现全社会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坚持群众路线,作品视角要聚焦普通群众,关注群众所急所想所盼,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杜绝空谈。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的法治成就,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内容,使广大群众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熏陶,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3.坚持突出主题,提交的作品须是2020年1月份以来创作的法治文化作品,内容选材要紧扣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着力体现宪法精神,形式新颖、富有江苏特色,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作品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结构完整,逻辑清晰。4.坚持作品原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评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创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作品正片、画面中一律不得标注创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五

活动时间及安排活动从2021年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10月20日—11月20日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第二阶段:2021年11月21日—11月30日为评审阶段。第三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31日为集中展播阶段。六

奖项设置作品按照类别分别评出以下奖项:1.平面类奖项:一等奖15个,颁发证书、发放稿费500元;二等奖25 个,颁发证书、发放稿费300元;三等奖45个,颁发证书、发放稿费200元。2.视频类奖项:一等奖10个,颁发证书、发放稿费1000元;二等奖15个,颁发证书、发放稿费800元;三等奖25个,颁发证书、发放稿费500元。七

报送方式

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地区各部门推荐报送作品和个人报送作品,均采用在线上传方式。请将作品上传网络云盘后,将链接地址发至活动邮箱:1905343887@qq.com。

注:请勿一稿多投,若有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小伙伴们期待你们的作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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