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宁区继续禁放烟火爆竹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天下午,天宁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区领导张凯奇、陈忠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2020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2021年禁放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迅速行动起来。

其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排查、无证违法销售和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天宁交警大队负责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区城管局负责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天宁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消防安全条件的检查。公安天宁分局负责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凯奇提出并作出指示:今年是禁放工作开展的第3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区禁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对改善空气质量、优化生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保障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动禁放工作再发力。全区集中时间、精力、人力,全面发动宣传,严管严控,严查严罚,全力以赴抓好禁放工作。

二、把握关键环节,全力打好禁放工作攻坚战。各级执法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源头管控,密集巡逻查控。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确保禁放成效再提升。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长效机制,强化跟踪督导,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法、纪责任。

天宁区禁放区域较去年没有较大改变,北至沪蓉高速,东至青洋路,南至与武进区交界处,西至与钟楼区和新北区交界处,涉及雕庄街道、青龙街道部分区域,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和兰陵街道全部区域,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涉及94个村(社区),涉及人口约57万人。

根据《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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