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探索律师浸入式参与社会治理的“丁堰模式”
发布日期:2020-10-1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了“制度”和“治理”两个关键词。对于中国这艘“巨轮”来说,“制度”决定航向,“治理”反映动力;航向和动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同时,会议更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丁堰街道也在积极探索社会治理之道,全常州率先尝试“律师浸入式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模式:邀请懂法、守法、会灵活运用法律的“律政先锋们”全方位参与社会治理,从社会治理、民间纠纷、征地拆迁、法律宣传、企业服务、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全覆盖。律师们切实担负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与使命,使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不断延伸,治理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2018年获得“市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街道”称号;2018年、2019年获得“市委政法委平安街道”称号。

一、拉队伍,严把关,群众中找代言

我们的“律师”队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村(社区)的老娘舅、村里有名望的乡贤、村(社区)的调解能手等即所谓的“土律师”,他们的参与化解了很多邻里纠纷以及处于萌芽期的问题。二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的律师,即正规律师。目前,街道已与常武律师事务所、浩然正气律师事务所、中山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街道对这些律师的职称、各自擅长领域等进行分类、登记备案。

通过一段时间的积累,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顾问制度,今年,街道也计划出台一系列制度,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评价考核奖励机制、沟通协作机制等,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二、破壁垒,强实干,高效中树威信

在工作中,引导“律师”围绕平安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街道和谐稳定。该项目自实施以来,律师参与街道化解积案17起,化解矛盾744起,内容涵盖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基层的社会治理工作,协助街道把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打破常规,调解到户。经过几年的磨练,目前在案的“律师”都能积极主动为街道提供“外卖式”服务,贴心服务送到家。共同参与重点矛盾调解,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工伤赔偿、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领域,用法治理念帮助群众、企业把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靠法解决。

(二)攻克难关,积案化解。相较于街道村级综治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层面的专业性解读和谈判能力占绝对上风,让律师参与积案化解,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扮演监督员、评论员、引导员、协调员,搭建上访户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任桥梁,对积案的化解效果斐然。今年上半年,街道的信访批次同比下降33.3%,信访人数同比下降73.5%。

同时,针对律师的擅长领域,对每个积案实行律师“包案”制,实行“一案一策” 。2017年以来律师参与化解积案17起,化解矛盾744起。2018年,律师介入依法化解了一起跨世纪长达50多年,并被最高院列为全国50个重点涉法涉诉进京缠访闹访人员之一的信访积案。

(三)全面开花,网格渗透。邀请“三官一律进网格”,街道所有网格都配齐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充分发挥“1+3+X”中变量的作用,变传统的送法进社区模式转换成“点单”模式,针对群众个性化法律需求提供更精准的普法服务;在各个村、社区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律师们通过微信群推送“以案释法”案例,做好最新法律法规解读;各个村(社区)每月确定一天为律师服务日,免费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国家安全日”、“12·4宪法日”等特殊时期,宣讲《宪法》、《反间谍法》、《民法典》等。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

三、求深度,问律政,护航安全行政

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围绕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参与街道治理,维护街道和谐稳定,助推依法行政工作。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一)当好依法决策的“参谋员”。在街道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前,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提前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决策;在决策过程中,全程参与,开展可行性研究,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2019年律师参与街道重大事项决策26起,提供法律建议100余条。

(二)当好合法性审查的“审查员”。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街道将出台《关于律师参与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导意见》。

(三)当好行政执法的“督察员”。参与行政执法、办理诉讼、复议、仲裁、调解等各类法律事务。发挥律师优势和特长,主动深入征收拆迁、群体性纠纷调解等各项重点难点工作。与纪委监察委共同督导,起到“双保险”效果。

(四)当好法治教育的“宣传员”。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开展 “国家安全日”“宪法日”“旅游日”等各项法治宣传活动,挂钩结对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为有需要的居民进行答疑解惑,并主动参与“法企同行”系列公共法律服务活动。

四、谋未来,输知识,储备实力干将

“治理”是一个长期、巨大的工程。除了做好社会治理的群众工作,街道更想通过该项目做好街道、村(社区)两级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提升工作。通过律师授课、讲座、沙龙等形式提升从事政法维稳工作以及网格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水平。

在重要时间节点,街道邀请法律服务团律师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内容,提高执行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律师浸入式参与社会治理” 是丁堰街道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探索,我们希望通过该创新项目,帮助基层更好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最直接地体现在能够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面稳定;另一方面通过律师浸入式参与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也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丁堰作为经开区的中心城区,希望能通过“律师浸入式参与”的路径,实现经开区在依法行政,建设规范化、法治化经济开发区道路上的尝试,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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