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法律援助“施新招” 确保服务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常州市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援出温度上“施新招”,巧用“方法”确保法律援助服务有品质、有温度。一是换位思考法。每季度末以“假如我是一名受援对象”开展换位思考讨论会,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咨询、申请、诉讼等环节体会感受当事人的不易和复杂的心理活动,以此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和差距。先后推出优化窗口便民设施、强调微笑服务、提供12348热线延时服务、建立一站式维权平台等暖心便民的举措,充分展示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二是心理疏导法。发挥心理疏导室与法律援助中心相邻办公优势,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援助服务内容,对在开展援助服务过程中发现的有情绪异常倾向的群众以及有该类服务需求的群众,及时干预,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简单的心理治疗服务。近期,一位盲人受援对象因琐事在办事大厅与其他群众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劝和并联系心理咨询师参与疏导,待盲人情绪稳定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援助工作。三是特事特办法。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针对法律援助的特定15类对象类别,制定金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项目清单、告知承诺书,并加强与综治、派出所、人武部、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最大限度为群众节省时间和费用成本。同时变“坐堂等援”为“主动助援”,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表达能力欠缺的特殊对象实行电话申请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并为其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帮助弱势群体减少维权成本,实现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已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30余次。四是援调结合法。整合调解、公证、律师等职能资源,构建特殊群体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例如针对老年人赡养、人身损害等高发纠纷,在保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基础上,充分尊重老年群体意愿,对发生在婚姻家庭内部的纠纷,优先采用和解、调解等手段解决,通过劝说子女、与老人用心交流等方式,将家庭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11月初,针对吕老太起诉四个子女赡养纠纷的案件,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的合力调解下,各方达成共识,家庭氛围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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