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侦办“小案件”,写好安全“大文章”
发布日期:2020-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牢固树立“小案连全局、小案连民心”的理念,坚持以打为主、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通过优化策略、完善机制和创新手段,推动打击“小案件”侦办工作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区侵财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城区接触性侵财案件破案率达61%,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区群众安全感达99.33%,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二。

“小案高看”,优化策略,打出平安

重心向“破小案”转移。区公安分局始终把关系群众利益的小案作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对待,改变零打碎敲模式,加强规律特点研究,依托“一体两翼”专业打击体系,明确刑警大队侵财中队、责任区刑警中队和驻所刑侦中队为案件侦办主体,合成作战中心、网安、法制等部门为重要支撑,从而将更多优势资源向打击小案上转移,为快破案、破串案奠定基础,真正做到小案不小看、大抓保民安。

机制向“破小案”调整。坚持走警务专业化发展道路,在建立打击侵财型犯罪侦查中队的基础上,针对通信网络诈骗案多人少、力量分散实际,进一步理清职责、优化流程、创新战法、建强队伍,区公安分局专门成立了反诈中心,出台《通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工作规范》,组建23人组成的反诈专门队伍,在派出所设置反诈联络员25名,确保攥指成拳、高效指挥、精准打击。同时,还打造了一支覆盖情报、治安、刑警、经侦、指挥等职能警种的“情报官”队伍,加强各类民生小案的搜集研判、评估加工,形成攻克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最强合力。

资源向“破小案”倾斜。区公安分局统筹全区公安机关侦查资源,对五类“小案”进行全面梳理串并,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在做好刑事案件重点攻坚的同时,把目光聚焦到“财产损失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行政案件上,采取与刑事案件同等的打击力度,纳入打击范围,并以相同的警力配置去全力侦办,专门制定了侦办流程图,层层落责、严考严督,确保各个侦查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

“盯小串大”,完善机制,打出效能

数据赋能精准打。依托武进治安防控云平台“新旧兼顾”的视频结构化解析功能,分局通过创新的全解析算法能力,研发建立智能研判模块,彻底扭转了“人盯眼看、难以辨别、无法回溯”的传统不利情况,并依托平台集成的技术手段,主动深入地开展“人案物”研判经营,从而做到最大程度地多破小案,最小成本地多破串案。今年8月我区某超市嫌疑人邱某盗窃50元零食,通过平台智能研判模块迅速识别身份,后成功串并破获辖区超市系列盗窃案件12起3人。

反诈突围重点打。近年来,针对通信网络诈骗案件手段隐蔽、资金转移快、打击难等特点,区公安分局建立了针对通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全链条盯案机制,每起通信网络诈骗案件都明确一名主办侦查员全程盯案,形成“报案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取证—破案抓人—审讯深挖”合成侦查链,有效扭转长期以来通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低破”的被动局面,打击通信网络诈骗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今年以来,共串并破获通信网络诈骗犯罪15串81起,抓获嫌疑人298人,同比上升40.5%。

精准滴灌积累打。树立“把小案做成大案”的“盯案”理念,区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加强为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提供7×24小时的情报支撑,并围绕初始线索经营,严格落实盯案机制,通过请求查证、下发指令、汇集线索、核查反馈的循环流转,实现线索累积叠加、战果转化,显著提升了打团破串实战效能。今年以来,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共下发指令165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人。

“快破挽损”,创新战法,打出满意

快速反应。“小案”破得越快,损失的财物被追回的可能性就越大,群众的财产损失才会越低。为此,区公安分局不断整合警务资源,优化警力配置,逐渐形成“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追赃”的“小案”侦破模式。其中,湖塘派出所专门建立了侵财案件“无间隙流转”机制,即侵财案发生后,组织相关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迅速形成一体作战单元,开展循线跟踪、守候抓捕和执法办案的流水作业。今年以来,该所朝发夕破案件15起,最快2小时破获手机盗窃案,24小时内破案数26起,占比15.9%。

同步上案。区公安分局建立完善“刑事技术员+接处警民警+研判警力”的同步上案机制,按照“有案必查视频,有视频必调取,有调取必研判”三原则,研判人员同步开展处警搜证、现场勘查、信息采集和资料调取等工作,第一时间刻画嫌疑人体貌特征、逃跑方向,形成抓捕指令,第一时间推送给路面便衣巡防队员和相关民警落实查证,有效提升打击破案水平。今年9月,湖塘派出所辖区发生1起价值30万元的盗窃某品牌瓷砖案件,发案后通过同步上案机制48小时内迅速破案并将赃物全数追回。

快侦快办。近年来,区公安分局转变“追大赃、忽小赃”的观念,紧盯案件取证、抓捕、审查等环节,强化追赃挽损工作,在侦办盗抢骗案件时,第一时间摸清销赃等后续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全力为群众挽回损失。同时,在刑事、行政案件个案质量考评中,将追赃成果作为办案优劣的重要指标,对存在“有赃不追”情形的个案,一律不得评优。

据统计,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已破获案值1万元以下侵财型案件100余起,追回手机等小价值财物1100余件,实现“小案”侦破与群众满意双赢的良好局面。

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知识专栏

问: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的条件是什么?

答:《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且表现突出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一是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二是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三是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协助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四是抢险、救灾、救人的;五是其他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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